自2024年1月1日起,温州市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册学生投保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升:一个医保年度内(2024.1.1-2024.12.31),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门诊费用按最新报销标准支付(附件一)。
我校茶山校区、学院路校区医务室已加入温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请同学们就诊时打开电子医保卡(具体流程见附件二)刷卡付费,自费部分可用一卡通支付。滨海校区医务室正在申请温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后勤发展处保健科
2024年2月26日
附件一、大学生门诊医保报销标准
一个医保年度内(2024.1.1-2024.12.31),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门诊费用,可按相关规定支付:
名 称 | 门 诊 | ||
门诊医疗统筹 | |||
起付标准 (个人自负) | 市内基层医疗机构 | 市内其他医疗机构 | |
/ | 100 元 | ||
封 顶 线 | 医保合规费用最高限额1500元(含) | ||
医疗机构 | 市内基层医疗机构 | 市内其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 |
报销比例 | 50% (慢性病60%、其中肺结 核70%) | 35%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50%) | |
说明:
1.学校医务室按市内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报销。
2.普通疾病在学校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刷卡报销比例为50%,即医保目录内100元费用医保报销50元、自费50元,非医保目录内药品、治疗等费用全部自费。
3.门诊报销设定年封顶线1500元,1500元为医保目录内药品、治疗等总费用。
附件二、电子医保卡申领流程介绍
https://mp.weixin.qq.com/s/rmSS_90RJK726CRKHqHHeg(【医保指南】医保业务办理流程介绍系列(二)手把手教你在“浙里医保”申请医保电子凭证)